對青少年毒品犯罪誤解的澄清 - 線上 3D 反毒特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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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青少年毒品犯罪誤解的澄清
1.未滿18歲的人或在校學生,吸毒與販毒是有刑責的。
2.未直接販毒,但負責把風、聯繫、取款,是屬「販毒」的違法行為。
3.將毒品免費轉讓他人,是屬「轉讓」毒品的違法行為。
4.自己未吸食,在朋友間展示毒品,是屬「持有」毒品的違法行為。
5.強迫與誘使他人吸毒,是屬「強暴脅迫」與「引誘」他人吸毒的違法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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